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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3-04-17
信息名称: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经鼻空肠营养管置管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经鼻空肠营养管置管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鼓励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经鼻空肠营养管置管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同意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等省管医疗机构延期试行经鼻空肠营养管置管术等34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其它医疗机构如需开展,按照新增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同意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等市属医疗机构延期试行 经鼻空肠营养管置管术等21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各市要认真落实分级定价政策,对诊察、诊断、经血管介入诊疗 和手术治疗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分级定价,各级价格差距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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